聚焦|聚焦妇女权益、养老助老!两会“公益之声”第二期来了
聚焦
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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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已经拉开序幕,来自各地各界的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肩负百姓重托,齐聚北京,共商国是。让我们一同进入“两会时间”,来看看今年全国两会关于公益慈善都有哪些建言献策~
慈善行业
钱海军:完善公益类社会组织注册审批机制
张朝晖:支持社会组织吸纳青年就业创业
吕红兵:完善遗产捐赠制度助力公益慈善繁荣发展
乡村振兴
柯希平:加快建设数字乡村
郭桂义:建议全国涉农高校实施乡村振兴人才定向培养
刘永好:十万绿领新农人培训计划公益培训人员超过7.96万人
尹建敏:慈善组织要着眼于自身特长 以项目为载体参与乡村振兴
秦和: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助力乡村振兴
妇女儿童保护
李迎新:构建儿童心理健康公益服务体系
王川:搭建公益慈善捐赠平台 探索设立全国脑瘫儿童公益专项基金
刘艳:鼓励用人单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托育服务
张晓兰:培育扶持更多公益性婚介机构
林怡:采取积极措施鼓励用人单位创造男女平等就业环境
谭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切实保障农村妇女权益
朱丽平:劳动者、单位及国家应合理分配女职工孕产期产生的成本
医疗健康
龙墨:扶持社会组织参与孤独症全程服务
孙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尽快增加AED数量
雷冬竹:公立医院回归公益属性
环保
陈爱珠:在中小学基础教育中加强“双碳”教育
丁世忠:促进低碳绿色消费 让低碳消费成为生活主流
高春艳:以公益诉讼助力探索野生动物保护新路径
教育
洪伟:利用社会力量解决课后服务
兰臻:乡村教师有力量 乡村孩子才有更好发展
陈小平: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普惠托育服务建设
贺丹:引导社会力量重点提供差异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养老助老
于春水:加强居家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
孙洁:完善养老护理服务体系
格西王姆:促进边远民族地区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发展
印顺:关注老年介护问题 建议社会和家庭合理分摊费用
白涛:鼓励支持社会机构参与养老服务产业
李龙倜:建议推行互助养老志愿服务积分模式
骞芳莉:建议支持企业开办公益性养老机构
郭会琴:持探索推广互助养老“时间银行”服务

慈善行业

钱海军:完善公益类社会组织注册审批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国网浙江慈溪市供电公司客服中心社区经理、钱海军志愿服务中心理事长)
钱海军建议,完善公益类社会组织注册审批机制和专业领域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按照专业资历、项目经验、用户评价等综合维度评定等级,建立退出机制。鼓励更多个人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或相关专业教育培训,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搭建专业数智化公益慈善平台,引导爱心企业、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入驻,从教育、养老、心理健康等民生关切发力,服务基层治理。
对于如何更好地开展志愿服务,钱海军认为,应该通过培育专业公益性社会组织、培训专业技术人才、搭建专业数智化平台,进一步做大志愿服务“蛋糕”,更好地解决残疾人、孤寡老人、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的急难愁盼问题。
张朝晖:支持社会组织吸纳青年就业创业
(全国政协委员,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党委书记)
张朝晖提出,近年来我国社会组织发展迅速,吸纳就业人数逐渐增多,成为重要的就业渠道。发动社会组织助力“稳就业”“保就业”,是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有效途径之一。
但从实际情况看,目前我国社会组织吸纳青年就业创业仍受到一些制约。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吸纳青年创业就业的潜力,张朝晖委员建议,要为社会组织吸纳青年就业创业提供政策支持。推行高校毕业生公益创投计划。落实社会组织在创业就业资金扶持、技能培训、户籍迁转、档案与工龄认定、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与企事业单位人员同等政策待遇。将吸纳青年就业情况纳入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和品牌社会组织创建,对于吸纳毕业生数量多、解决青年就业成效突出的社会组织,适当给予政策或资金支持。
同时,要为青年创办社会组织提供充足条件。建设市级、县级三级社会组织创业基地,引导社会组织协同社区、社会工作、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建立青年公益创业“五社联动”机制。打造青年众创空间、公益创业孵化基地与孵化器。
张朝晖还表示,要健全社会组织人才市场体系。引导线上、线下人才招聘网站开辟社会组织人才服务板块,引导社会组织和高校毕业生参加供需对接和交流活动。引导枢纽型社会组织牵头举办毕业生招聘会和提供就业资源,挖掘行业增量。依托志愿服务组织、社工机构等,提供就业结对“一对一”帮扶,增强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意愿,千方百计促进就业。
吕红兵:完善遗产捐赠制度助力公益慈善繁荣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长)
吕红兵认为,遗产捐赠需求转化为现实捐赠,将大幅提升慈善捐赠总额,引导“善资金”助推公益慈善繁荣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在他看来,遗产捐赠制度目前存在慈善法未明确对遗产捐赠作出规定;遗产管理人配套制度尚不完善;遗产捐赠流程相对复杂,多主体协作机制尚缺;我国非货币类捐赠税收优惠制度尚未健全,社会组织接收捐赠风险较大等四方面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他建议,首先在慈善法修订中将遗产捐赠写入法条。规定自然人基于慈善目的将其合法所有的财产以遗嘱方式捐赠给慈善组织或受益人的,适用慈善捐赠的规定。自然人立遗嘱捐赠遗产生效后,遗产管理人应当依规定向慈善组织或者受益人交付捐赠财产。自然人捐赠遗产的,可以与慈善组织协议约定由第三人行使捐赠人的权利;未约定的,遗产管理人可以行使捐赠人的权利。其次,出台遗产管理人制度配套机制,明确遗产捐赠中遗产管理人权利。再者,国家民政部门牵头制定遗产捐赠工作规范。此外,健全遗产捐赠税收减免制度。建议制定并推进实施用于公益慈善事业用途的遗产捐赠尤其是不动产、股权等财产捐赠的税收减免制度,由受赠组织向税务部门提出税收减免申请,并由税务部门依法作出批准。

乡村振兴

柯希平:加快建设数字乡村
(全国政协委员,厦门恒兴集团董事长、安溪恒兴中学董事长)
柯希平呼吁,从美丽乡村到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需进一步构建全国乡村“数字大脑”,加快培育数字乡村应用场景,打造数字乡村人才“蓄水池”。“应加快乡村网络高新技术装备,加快宽带通信网、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和下一代互联网发展,推动农村地区水利、公路、电力、冷链物流、农业生产加工等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柯希平建议,鼓励有条件的乡村发展数字农业新业态,辐射和带动乡村创业创新。
“当前存在着农业农村大数据统筹利用不足,导致数据资源匮乏、服务落后、应用范围窄等问题;中青年劳动力流失、农村留守老人学习和使用新技术能力较弱,也阻碍了数字化技术在农村的应用。”对此,柯希平提出,构建全国乡村“数字大脑”,促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安全有序共享;加快培育数字乡村应用场景,加快特色产业、乡村旅游、乡风文明、文化传承、党建村务、教育科普、健康医疗、综合治理、交通出行、便民服务10个方面进行信息化智能化改造提升;打造数字乡村人才“蓄水池”,以“三农”干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农人为重点,强化培育数字化人才;加强对广大农民的数字化技能培训,激活农民参与数字治理的积极性。
郭桂义:建议全国涉农高校实施乡村振兴人才定向培养
(全国人大代表、信阳农林学院茶学院院长)
郭桂义表示,新农村发展离不开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人才队伍,乡村人才的数量、质量决定着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成效。但是目前,很多乡村地区面临人才队伍不稳定,学历、职称结构不均衡等困境。对此,郭桂义提出建议:
第一,建议国家强化涉农专业招生和就业政策的支持力度,同时加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奖助贷补力度,鼓励更多优质生源报考。
第二,加大地方政府和高校的协同合作力度,地方政府提前谋划当地各行各业所需人才专业、学历、岗位、数量等需求清单,由学生与地方政府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以及就业协议。
第三,为确保涉农专业毕业生真正在乡村“留得住”,地方政府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三农”特岗,面向涉农专业毕业生定向招聘。
刘永好:十万绿领新农人培训计划公益培训人员超过7.96万人
(全国政协委员、新希望集团董事长)
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和支撑。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参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据悉,新希望集团从2018年起开展“十万绿领新农人培训计划”,目前公益培训人员已超过7.96万人,其中乡村振兴“村长班”旨在提升乡村基层治理者思维观念和施政能力,社会反响良好。
农村经济带头人包含了乡村基层治理者、乡村产业经营者、新型农业经营者等主体。在刘永好看来,农村经济带头人是乡村人才的关键少数,加强对这类群体的培育,是撬动乡村振兴的有效支点,体现了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
刘永好认为应该发挥好政府引领作用,深化政校企合作,定期举办乡村人才振兴论坛,邀请专家、学者、企业家共同研究探讨,形成联动机制。同时,通过搭建农村经济带头人人才库,加强面向“农村经济带头人”的职业教育,培养一大批爱农业、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高素质农村经济带头人。
尹建敏:慈善组织要着眼于自身特长 以项目为载体参与乡村振兴
(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兰州市慈善总会会长、兰州鑫源现代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尹建敏表示,做好乡村振兴,就要做好产业振兴,产业越兴旺、产业体系越健全,农民增收渠道就越通畅。尹建敏希望乡村产业能够进一步发展壮大,让农村里的年轻人能留在家乡工作,让儿童和老人“不再留守”。
“慈善组织要着眼于自身特长,以项目为载体参与乡村振兴。”身为兰州市慈善总会会长,尹建敏认为,慈善组织是乡村振兴不可或缺的力量,参与乡村振兴也是慈善组织的重要使命。“慈善组织要引导公益慈善资源、市场资源要素向乡村流动,实现城乡资源要素融合,更多地为乡村发展赋能。”尹建敏说。
秦和: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助力乡村振兴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外国语大学校长)
秦和指出,我国乡村教育仍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其中有三个方面的问题尤为突出:一是乡村教育质量整体不高,与城镇学校的差距依然巨大。二是乡村教育资源大量闲置。三是乡村教育治理跟不上。
秦和表示,建议国家层面专门出台文件,对乡村教育发展作出新的系统部署,以振兴乡村教育为重要抓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建议:
一、着眼全局系统谋划和发展乡村教育。将振兴乡村教育摆在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事关教育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位置,在大格局、大视野下谋划和发展乡村教育。二、着力盘活乡村闲置教育资源。建议国家有关部门牵头,对乡村校舍的闲置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此基础上,区分不同情况,统筹制定合理利用方案。优先考虑用于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三、大力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对乡村教师现状进行全面摸底。四、加强乡村学校管理队伍建设。五、完善乡村教育管理制度。

妇女儿童保护

李迎新:构建儿童心理健康公益服务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少年儿童原本就是“成长中的幼苗”,抗压力和情绪调节能力较弱,必须增强风险意识,通过医疗、教育、家庭、社会等多方面共同努力,持续关心关注少年儿童心理健康。
为促进少年儿童心理健康发展,李迎新委员提出以下建议:一是构建完善的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议完善预防、治疗、康复,全面促进一体化儿童心理健康服务。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切实提升“12355”青少年服务台心理服务能力,构建儿童心理健康公益服务体系。二是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加大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的培训、督导,针对后疫情时代各年龄段学生心理疏导工作开展专项培训。三是强化家庭的心理抚养。利用家校课堂等途径开展家长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四是营造重视心理健康的社会氛围。引导全社会正视抑郁症等精神障碍,关怀和理解精神障碍患者,降低精神障碍患者的“病耻感”,鼓励积极就诊求治。
王川:搭建公益慈善捐赠平台 探索设立全国脑瘫儿童公益专项基金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财金健康产业集团脑瘫儿童公益救助中心主任)
作为残疾人事业工作者,王川发起“新的希望”全国脑瘫儿童公益救助项目,多年来以专业医疗技术为桥梁,投身脑瘫儿童公益救助工作。在王川看来,我国脑瘫儿童康复救助工作面临资金投入不足、医疗技术水平落后、医疗设备研发投入不足、社会关注度不够等问题。
王川建议,完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实现脑瘫儿童全生命周期的康复救助。国家层面建立健全慈善事业税收优惠制度,完善和落实激励政策措施,补短板强弱项,激发全社会关心慈善、参与慈善的热情。加大针对脑瘫儿童救助工作的资金投入,并保障各项救助政策的有效衔接与执行。
此外,倡导国企带头和全民参与,搭建社会性更强的公益慈善捐赠平台。探索设立全国脑瘫儿童公益专项基金,服务于广大儿童的健康成长,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以公益慈善捐赠形式参与脑瘫儿童康复救助,团结凝聚更广泛的社会爱心力量。鼓励国有企业以践行社会责任的方式带动社会企业和公众参与专项基金公益慈善捐赠,积极奉献爱心、履行社会责任。
刘艳:鼓励用人单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托育服务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闵行区副区长)
刘艳表示,在当前社会背景下,妇女承担了较大的生育成本。部分职场女性同志担心怀孕后会被降薪、辞退,或是不得不离开职场哺育幼儿,为此选择了不孕、推迟生育或隐瞒怀孕事实,以避免影响试用期转正、升职、加薪等。
刘艳建议,可以延长陪产假的期限,并将其改为育儿假的组成部分,并且加强执法力度,予以强制执行;采取措施鼓励男性共同休生育假,而非仅为生育女性延长产假等,从根本上使得女性和男性的用工成本接近持平,从而真正改善女职工就业歧视问题。
刘艳说,政府还需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障制度,打造生育友好型职场环境,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鼓励用人单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托育服务。同时,严格将性别歧视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保障职场妇女合法权益。
张晓兰:培育扶持更多公益性婚介机构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在减轻婚育焦虑忧虑方面,张晓兰建议,充分发挥公共政策调节作用,在住房、就业、养育、教育等方面为家庭提供全方位支持,帮助家庭解决婚育方面的实际困难。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探索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途径;维护生育群体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享有的法定权益,降低生育养育成本。鼓励出台移风易俗地方性法规,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市民公约等规范约束作用,引导家庭践行“不要彩礼要幸福”的时代新风,为构建新型婚育文化提供保障。
张晓兰还建议,培育扶持更多公益性婚介机构,组织线上线下相亲交友活动;大力发展便利可及的普惠托育服务,多渠道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加快托育专业人才培养,满足家庭对托育服务的民生需求,降低家庭养育的时间、经济、机会成本,帮助树立积极健康婚育观,让人们愿婚、敢生、能养、善育。
林怡:采取积极措施鼓励用人单位创造男女平等就业环境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林怡认为,采取积极措施鼓励用人单位营造男女平等就业环境,是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重要内容。为此,她建议:一是抓好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就业性别歧视作了重点规定,明确了就业性别歧视情形、救济渠道和法律责任。二是,完善生育假期用工成本合理分担机制。调查显示,企业普遍希望国家和地方尽快出台政策,帮助减少女职工用工成本。三是,落实男性育儿责任。落实父母育儿假和男性陪产假可以平衡两性生育用工成本差异,营造有利公平竞争的就业环境。四是,对在创造男女平等就业环境方面表现突出的用人单位进行表彰。
谭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切实保障农村妇女权益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妇联原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农村离异、丧偶妇女和“出嫁女”被强迫或者阻挠迁移户籍,土地承包经营权被收回等,类似的纠纷在农村地区时有发生。谭琳指出,为从源头上防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侵害妇女权益现象发生,应从以下两方面进一步完善:一是,明确乡镇党委和政府对村集体经济组织重要事项事前审核指导、事后责令改正的职责;二是,保障妇女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决策管理,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代表中,应当有一定比例的妇女代表,同时规定,在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女性成员。
朱丽平:劳动者、单位及国家应合理分配女职工孕产期产生的成本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运营成本科副科长)
朱丽平建议,从国家层面制定机制制度,在劳动者、用人单位以及国家之间,合理分配女职工孕产期产生的成本,创造一个全方位的合理的综合保障体系。特别关心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生育权等合法权益的落实情况,探索对育龄女职工达到一定数量的企业,财政适当给予一定的补贴。

医疗健康

龙墨:扶持社会组织参与孤独症全程服务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理事长)
龙墨介绍,由于孤独症群体需要长期持续的照料,现有的各项政策、服务还不能覆盖孤独症群体生命全程。特别是我国孤独症群体服务起步晚、基础薄,造成孤独症群体家庭精神压力大、经济负担十分沉重。加强孤独症全程服务,事关孤独症群体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
为此,她建议民政部门牵头,联合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共同开展孤独症群体关爱促进行动,着力做好几个方面工作。首先,加强孤独症儿童的“早发现、早诊断、早康复”。建议卫生健康部门健全孤独症儿童筛查、诊断、干预工作机制,完善孤独症医疗诊断康复机构布局。其次,做好孤独症儿童少年教育。建议教育部门合理布局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确保适龄孤独症儿童少年得到科学教育安置。再次,加强孤独症群体社会保障和托养照护服务。落实托养机构扶持政策,支持为孤独症群体提供家庭生活补助、喘息服务、长期照护服务。引导、扶持社会组织参与孤独症全程服务,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大龄孤独症托养和家庭支持服务。
孙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尽快增加AED数量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慈善总会党委书记)
“现阶段,我国AED配置及使用情况是典型的‘数量少、找不到、监管弱、不会用’。”孙达表示,我国AED保有量不足、设备管理及信息较为杂乱,导致人们在紧急状态下难以快速找到最近且可用的AED。
为此,孙达建议,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尽快增加AED数量。“可以通过社会组织设立公开募捐慈善项目,动员AED厂商直接捐赠设备,动员社会爱心人士、爱心企业捐赠资金购买AED设备,捐赠给有需要的地区。通过社会化、商业化运营模式增加AED数量,促进AED规范、快速落地推广。”孙达认为,应建立健全标准化的AED设备信息管理机制,建设标准化的AED急救地图,出台统一的AED急救地图信息管理标准,规范AED急救地图与各大商用地图的整合,让人们打开任意一款地图都能快速找到AED。
孙达建议,可以社会化培育和发展急救技能志愿者服务保障队伍,面向学校、社区、工厂、商业区、公共交通等重点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及广大公众,大力开展急救技能培训并定期开展复训,建立急救技能志愿者服务保障队伍,加强训练演练,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护能力。
雷冬竹:公立医院回归公益属性
(全国人大代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
“公立医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主体。公益性是公立医院的基本属性。”雷冬竹认为,公立医院是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体系中重要且主要的组成部分,承担着公共卫生、医疗救治等重大责任,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建议我国公立医院实行全额拨款绩效管理。
雷冬竹建议,要落实公立医院政府投入责任,将符合设置条件的公立医院纳入全额财政拨款,归属公益一类管理,使医务人员从经济束缚中解脱出来,将医疗工作时间全面服务于患者。具体而言,一是医保部门落实合理医疗服务价格补偿,指导防范化解公立医院债务风险,加快医保基金结算回款,减轻公立医院长期负债经营压力。二是各级政府要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以及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三是根据管理规定,医务人员待遇不得与经济指标挂钩,建议医院医护人员收入由财政全额保障,进一步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环保

陈爱珠:在中小学基础教育中加强“双碳”教育
(全国人大代表、民建平阳县基层委员会副主委)
陈爱珠建议,教育部门应将“双碳”教育纳入学校长期发展规划,统一部署、协调,在全国范围内规范“双碳”教育课程,依据不同年级和年龄特点,规定一周一次或双周一次的“双碳”教育课,并明确各年级课程目标。同时,组织相关专家学者,借鉴市面较为普及的“双碳”知识读物,开发全国统一的、针对不同年级的“双碳”教育系统教材,并在此基础上鼓励各地学校根据本地特色,因地制宜开发多样化的地区教材和校本教材。
丁世忠:促进低碳绿色消费 让低碳消费成为生活主流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安踏集团董事局主席)
近年来,在政策引导和绿色发展理念引领下,我国在促进低碳消费工作方面取得积极进展,然而由于相关体制机制不健全,政策体系不够完善以及低碳消费的商业模式本身发展不成熟等,低碳消费蓬勃发展仍然面临一些制约因素,绝大多数的消费者对于低碳消费认知有限,消费积极性还没有调动起来。为此,丁世忠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完善企业绿色生产的经济激励政策。二是加强绿色产品标准认证体系建设。推进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建设是构建绿色市场体系,引导绿色生产和低碳消费的重要推手。三是打通信息渠道,建立绿色产品发布与选用平台。四是强化对个人绿色行为的正向激励。
高春艳:以公益诉讼助力探索野生动物保护新路径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穆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高春艳表示,建议检察机关发挥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形成保护合力,着力推动解决分头治理、协调联动不足等问题,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探索野生动物保护新路径。

教育

洪伟:利用社会力量解决课后服务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东城区史家教育集团党委书记、总校长)
“双减”之后如何通过学校、家庭、社会的协同为学生提供更为丰富的课后服务成为新问题。洪伟认为,当前社会机构与资源单位参与课后服务,处于一种相对零散的状态,缺乏自上而下的系统设计和制度安排。因此,洪伟委员提出,家校社协同开展课后服务活动是破解这些困境的有效路径。
一个是“请进来”。洪伟建议,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采取购买服务的形式,让社区、博物馆、少年宫、文化资源单位等各级各类校外活动场所挖掘师资力量、研发相关课程,以“送课到校”的方式加入校园课后服务中来,不断扩大公益性优质校外教育服务供给。
一个是“走出去”。洪伟说,鼓励学生家长、社区志愿者、高校学生、退休教师等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就近参与进来,建立校外社会实践活动基地,提供“家门口的课后服务”。
再一个是“建机制”。洪伟说,针对学生的课后学习需求,学校、家庭、社会要整体参与进来。出台社会力量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校外课后服务地图”“课后服务社会资源白名单”等,同时要注重对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力量进行资质审核、价值引领、质量监控,不断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形成校内、校外课后服务联动的良好格局。
兰臻:乡村教师有力量 乡村孩子才有更好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福建漳州实验小学党委书记)
兰臻认为在乡村教育发展需要从几个方面进行助力:第一个方面就是稳步构建区域教研共同体。这个共同体有两个层面,一个是学校的层面,也就是“一校带多校”。第二个方面就是扎实推进区域教研的信息化。现在已经是信息化时代了,乡村教育乡村这些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教学硬件设施都没有问题。怎么把城市里边的高质量的课能够更快地输送到乡村,让乡村的孩子能够跟城里的孩子同上一堂课,共同享受优质的师资,优质的课堂资源,就要促进教育信息化的畅通。第三个方面就是要把牢乡村教师的培训关。在送教下乡培训过程当中,还是有许多的乡村教师接触正规规范、有针对性、有实效性的培训机会还是比较少。如果能够给乡村的老师提供更加有针对性、有实效性的培训,就能够让他们成长得更快。
只有乡村教师有力量,乡村的孩子才能有更好地发展。
陈小平: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普惠托育服务建设
(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政协副主席)
陈小平认为,将普惠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势在必行,对于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亟需国家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但推进此项工作还存在部门协作待加强、照护人才短缺、托育机构普惠难度大等问题。
陈小平建议,修订完善规划建设规范,推动医院、高校和大型企业规划设计中将托育机构列入必配设施。
其次,强化政策支持。调整国家发改委关于普惠托育服务的政策指引,将普惠托育服务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范围。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普惠托育服务建设、运营和管理;抓紧制定托育机构建筑工程验收办法,推动社区便捷托育机构发展。
陈小平还建议,教育部要引导高职、专科、本科院校增设婴幼儿服务专业,系统培养托育专业化人员,特别是大力培养婴幼儿照护服务骨干人员和婴幼儿照护服务保育员。
贺丹:引导社会力量重点提供差异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贺丹建议,我国应参照学前教育财政预算的相关规定,确定托育服务在公共财政预算中的比例,并建立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支持政策,以降低家庭托育支出,促进托育服务的均衡发展。同时,财政预算应重点扶持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模式。
此外,她还建议,应建立以政府公共服务投资模式为主的托育模式,同时引导社会力量重点提供差异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完善“普惠优先、市场补充”的多层次服务体系。

养老助老

于春水:加强居家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医科大学副校长)
于春水表示,由于居家养老护理员的工作时间长、工作强度大、工作待遇低、居家护理工作的社会认可度低、管理部门宣传引导不足等原因,很难吸引年轻人尤其是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年轻人从事居家养老护理工作,导致居家养老护理员队伍规模小,远不能满足我国居家养老的刚性需求。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使居家养老护理工作成为体面的职业。可面向城市待业人员、下岗再就业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展针对性宣传,鼓励他们加入居家养老护理员队伍。
于春水建议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开设权威门户网站,建立起居家养老护理员供给端与需求端的桥梁。各地可依托当地高等医学院校的优质资源,发挥其服务社会职能,建立居家养老护理员培训体系。增加高校作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承接政府职业技能培训项目,面向社会开展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高居家养老护理员的应急救助和居家照护技能。
孙洁:完善养老护理服务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
目前老年人护理服务供给总体不足与需求不断增长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加快解决老年人护理问题,切实提升人民生活质量,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孙洁看来,由于没有制定统一的制度框架,各试点城市在保障范围、受益人群、保障水平、评估标准、筹资渠道、筹资标、服务项目、经办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性,制度公平性和持续性存在挑战。同时,我国养老护理服务产业发展相对滞后。
孙洁认为,应借鉴各国先进经验模式,探索分级养老护理机制,逐步形成以“居家护理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护理为补充”的无缝衔接养老护理服务体系。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原则,促进护理产业发展,并探索基于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创新养老护理产业的新模式,提高护理服务的便捷性和针对性。同时,大力支持发展各类养老护理服务机构。
格西王姆:促进边远民族地区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敬老院院长)
“随着经济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不断向城市转移,老人和儿童大多留守在农牧区。”格西王姆介绍,边远民族地区存在农村留守老人缺乏生活照料、农村养老服务机构运行经费不足、医养结合养老和互助养老机构尚未建立等问题。
为此,格西王姆建议,国家要加大民族地区农村养老机构运行经费投入力度,建议政府根据边远民族地区农村实际,研究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体系,从财政资金投入、土地供给、机构落户、人才引进培养和税收优惠等方面制定相应的支持、奖励和激励政策,促进养老产业的有序、快速发展。她还建议,鼓励将政府购买服务延伸至公办养老机构管理、农村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等养老服务事项中,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动适应民族地区养老服务实际的社会组织发展。
印顺:关注老年介护问题 建议社会和家庭合理分摊费用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
印顺针对我国老年介护服务起步晚,相关行业标准及规范不完善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建议从国家政策和立法层面予以保障,建立老年介护行业标准。明确老年介护行业定价标准。加强老年介护行业的社会监管。完善老年介护培训考核体系。建议教育部鼓励高水平职业院校,对标国外先进经验,开展老年介护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产教融合,加强各培养层次有序衔接,推动院校之间实施课程互选、学分互认。
白涛:鼓励支持社会机构参与养老服务产业
(全国政协委员,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激发社会活力,充分发挥全社会力量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应有之义。关于以市场机制和政策引导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白涛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扩大养老金规模。建议放宽企业建立年金计划条件,将“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作为唯一限制性条件,鼓励更多企业建立年金计划。
二是鼓励支持社会机构参与养老服务产业。建议为包括保险机构在内的运营规范社会机构提供优惠扶持政策,加大养老设施改造、养老床位补贴力度。持续引导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所属培训疗养机构优先转型为养老机构,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将养老机构交给专业机构经营。
三是引导养老服务产业规范发展。建议政府统筹、社会机构参与,形成可执行、可落地的全行业规范指引。
四是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建议将养老人才培养列为高等职业教育重点,开发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评价规范,建立健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建立养老从业人员收入保障和从业津贴制度。
李龙倜:建议推行互助养老志愿服务积分模式
(全国人大代表、十堰市太和医院护理部主任)
李龙倜建议,鼓励从事家庭照护的家政服务人员、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持证社工成为志愿者,经过专业的培训、获得养老护理照护的资质后,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照护。
为调动积极性,可以推行养老志愿服务积分模式。自己年龄不大且能够有能力、有空余时间照顾他人的情况下,去从事照护老人工作,把作为志愿者照护老人的时间积存下来,等将来自己年龄大了需要他人照顾的时候,或者自己家人需要照顾的时候,将之前存储时间进行兑换,可以享受同等时长的免费照护服务。
“整个模式是成体系的,它需要由政府指导,出台政策,多方参与、系统监管,政策才可以落地,对于志愿者来说,可以充分调动积极性,也是互惠互利可持续的一种模式,减轻社会及家庭照顾负担,同时鼓励大家在自己力所能及时,可以帮助到他人,进一步减轻政府负担。” 李龙倜说。
骞芳莉:建议支持企业开办公益性养老机构
(全国人大代表、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司长)
骞芳莉表示,但由于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快、规模大,面对的挑战依然严峻。她建议:
一是多措并举,缓解涉老资金紧张局面。一方面,鼓励多元参与。丰富商业养老保险种类,扩大长期护理保险的覆盖面和保障水平,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同时,进一步扩大个人医保账户家庭共济使用覆盖范围。支持企业开办公益性养老机构。
二是以人为本,提升适老化改造水平。引导养老产业发展,完善相关产品和服务标准,监督市场主体规范运营。将适老化改造落到实处,各类场所的无障碍设施、生活辅助器具、紧急救援设施可用易用。
三是提质扩容,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全社会老龄化国情教育,持续推进尊老敬老爱老宣传。引导老年人发挥余热,增强老年群体的社会参与感与融入感。
郭会琴:持探索推广互助养老“时间银行”服务
(全国人大代表、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深圳)有限公司制造部助理工程师)
郭会琴建议,未来可以进一步拓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平台载体,使志愿服务更有吸引力、做到常态化长效化。比如,在深圳盐田等区试点的基础上,探索推广互助养老“时间银行”服务,志愿者为需要照顾的老人提供服务并储蓄时间,当其年老需要帮助时,再从银行提取时间以获取相应服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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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中国慈善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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